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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招聘报名攻略

发布时间:2023-02-25 00:42: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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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攻略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和范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地质类及相关、相近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攻略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地质类及相关、相近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地质事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具有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9月26日(9:00-17:00);

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56号地矿大厦408室,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场所。

报考人员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按照要求提交:《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认证报告、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在校成绩单以及其他体现学习研究方向、个人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2)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7日9:00-9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熟悉了解此公告相关内容后,按照要求提交:《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2022年度招才引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认证报告、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在校成绩单以及其他体现学习研究方向、个人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及1寸彩色近照(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59388910@qq.com。同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及3张1寸彩色近照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56号地矿大厦,联系人:郭老师,15936200501。材料复印件接收日期截至9月30日。

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证件照,电子版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清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报名资料不全的,告知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报,在规定的时间报名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考试确认时审核比对。

(4)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28日9∶00至9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报名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人员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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