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积极弘扬主流意识形态,坚决反对各种邪教组织活动;
4.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5.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要求
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要求如下: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方案
本方案在河南中医药大学主页以及人事处主页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3月22日下午18∶00。报名网址:http://zp.hactcm.edu.cn,各岗位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点此下载)。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须携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递减相应招聘岗位人数。
(四)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
(五)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拟招聘岗位人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后待遇
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