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4 22:2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郑州工伤保险费率征缴,郑州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郑州工伤保险缴费,郑州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缴费基数缴费下限:用人单位职工上月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上限:职工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
缴费下限:用人单位职工上月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上限:职工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照行业划分为八类,基本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但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
缴费数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X单位缴费率
注: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暂按5298元/月的300%(15894元/月)、60%(3179元/月)执行。以后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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