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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疫情期间看病就医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3-23 09:1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郑州疫情看病,郑州疫情期间就医,郑州市疫情期间看病就医问题解答

内容简介

Q:1、如何保障常见病、慢性病及其他群众基本医疗服务?A:各区县(市)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将开通健康咨询热线并对外公布。各区县(市)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健康咨询热线如下:点击查看:http://zz.bendibao.com/news/2022102

Q:1、如何保障常见病、慢性病及其他群众基本医疗服务?

A:各区县(市)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将开通健康咨询热线并对外公布。各区县(市)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健康咨询热线如下:

点击查看:http://zz.bendibao.com/news/20221020/103052.shtm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为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拔除引流管、留置或拔除胃管及导尿管、换药、拆线、预防接种、核酸阴性有发热相关症状等有医疗服务需求的人员提供常规诊疗、预防接种及药品配送等服务。

慢性病人用药适当延长处方用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送药上门,并为独居老人、婴幼、残障等特殊群体开展健康巡诊,主动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社区(村)、集中隔离点医务人员为隔离管控人员提供常规医疗服务保障,对于隔离管控状态下的群众,出现发热、咳嗽等非危重症情况的,社区或驻点保障医护人员将做好群众的就医指导,结合实际,给予退热、中医药等对症处理。

原则上小病不出社区(村)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蔓延。

温馨提示:有以上特殊就医需求的,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便于辖区疫情防控部门统筹安排,保障患者能及时就医。

Q:2、中高风险区域、防外溢区、封控管控区域群众及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如何保障其住院医疗服务?

A: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妇幼等专科医疗机构)按照诊疗范围,做好中高风险区域、防外溢区、封控管控区域群众及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罹患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孕产妇及新生儿急危重症等医疗服务保障。

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检等定期诊疗和其他专科性较强的诊疗服务,相关专科医疗机构及患者原救治医疗机构将做好接诊工作,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收治患者。

医疗机构将设置独立过渡病区,必要的急诊抢救、手术和病房缓冲区,做好患者抢救、手术等诊疗服务,先救治病人,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Q:3、中高风险区域、防外溢区、封控管控区域群众及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突发急危重症情况,如何紧急就医?

A:如遇突发急危重症,可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接诊。普通发热、常规血液透析及放化疗等非急危重症患者不要随意拨打120,避免占用急救资源。

急危重症患者经现场抢救后,要按“就近、就急、合理施救”原则,转送至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急救转诊不受本市域内行政区域的限制;转送患者前要提前告知拟转入的医疗机构,做好抢救及防护准备;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收患者,不得以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抢救时机。

Q:4、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异常人员,其医疗服务怎么解决?

A:对于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及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各区县(市)要指定集中隔离点集中管控,最大程度减少社区传播风险。同时,做好管控期间的医疗服务保障,加强医护人员、抢救设备设施及药品的配备,出现发热、咳嗽等非危重症情况的,要给予退热、中医药等对症处理;出现危及生命情况的,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将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拨打“120”,由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接诊,并按“就近、就急、合理施救”原则,转送至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Q: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经研判疫情风险程度较高的人员,如何外出就医?

A:对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经研判疫情风险程度较高的人员,需外出就医的,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安排专车落实“点对点”闭环接送,送医前要提前与医疗机构联系,转诊时携带《郑州市疫情风险人员就医转诊单》,与医疗机构接诊人员做好当面交接,就医结束,及时安排专车接回,避免压床占用医疗资源;产检、定期血液透析、肿瘤化疗等患者,要提前预约诊疗,有序就医。患者及转运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转运车辆要做好消毒消杀。

其他风险程度较低的人员就医原则上不受限制,建议就近就医,减少跨区域流动,凭社区(村)开具《自行就医证明》可在区域内有相关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病情允许时,要提前预约,有序就医;社区(村)要主动告知患者外出就医的有关事项,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落实从家到医院-医院到家“两点一线”要求,外出就医期间不得在其他区域逗留,所在辖区要实时追踪外出就医患者情况,避免人员失管失控。因急危重症需紧急就医,暂无法开具《郑州市疫情风险人员就医转诊单》或《自行就医证明》的,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防治部协调后补办手续。疫情风险人员外出就医,不按相关规定执行,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严肃依法依规处置。

Q:6、如何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等特殊人群医疗服务?

A: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线上信息平台提供孕期健康宣教、孕期保健咨询指导等保健服务与管理,广泛开展线上咨询和预约诊疗,不得因疫情而影响孕产期保健服务。

对于须进行必要产前检查和诊疗的孕产妇,各助产机构要分区分类管理,保障好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承接工作。郑好办APP上开设孕产妇、新生儿绿色通道服务功能,将提供预约诊疗、在线答疑等服务。

Q:7、中高风险区域、防外溢区、封控管控区域群众及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罹患精神疾病的,或在此期间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该如何解决?

A:中高风险区域、防外溢区、封控管控区域群众及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罹患精神疾病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防治部将安排精神专科医师,通过视频会诊等方式对病情进行评估,采取心理干预措施,需口服药物治疗的,由精神专科医师开具用药处方;如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可联系精神专科医院,安排专家进行会诊评估,需住院治疗的,由部门协助强制转介至市精神专科医院隔离治疗。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开通心理服务热线,24小时为广大群众提供疫情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心理援助服务。

1、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心理援助热线:55622625

2、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心理咨询热线:967886

3、拨打12320卫生健康热线:转接心理援助热线

Q:8、疫情期间如何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提前介入防病?

A:针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要应服尽服,实现适宜人群预防汤药服用率100%;对于住院病人能服用中药的鼓励其使用中药进行预防,建议门诊病人使用中药代茶饮进行预防。同时,加强中医药预防宣传教育,保证中药预防用药的依从性,及时规范处置异常反应。定期组织中医专家开展巡诊,通过语音、视频、当面等方式进行辨证,针对筛查出的特殊人群,分类施策,实施个体化预防用药。通过中医药及中医非药物疗法,早预防、早干预,提高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免疫力,降低发病率,全力保障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身体健康。

Q:9、疫情期间群众如何进行互联网“云”诊疗服务?

A:疫情期间,郑州市各医院将主动与社区对接,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为群众提供互联网“云”服务,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康复等服务。

互联网医院及服务方式:

点击查看:http://zz.bendibao.com/news/20221020/10305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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